1979年10月31日,广东省委书记吴南生主持召开出口特区工作座谈会,讨论研究创办特区的有关方针、政策和做法。深圳、珠海、汕头三个市的市委书记参加了会议。这次会议讨论了特区名称问题。邓小平定下特区之名,大家都很高兴,但是叫什么特区呢,又颇费脑筋了。这时从北京传来了反对的声音说:陕甘宁是政治特区,不是经济特区。反对者的声音,给大家以启发。那就叫“经济特区”吧,中央领导人也同意了,觉得这个名字好,很贴近中央举办特区的初衷。
1980年3月24日至30日,受中央国务院委托,谷牧副总理在广州主持召开了广东、福建两省会议。这次会议主要是检查总结中央1979年50号文件的执行情况,讨论研究当前的问题和措施。会前,国家进出口委副主任江泽民同志带领一个先遣组前往广东调研。3月30日,在广泛讨论研究的基础上,形成了《广东、福建两省会议纪要》,主要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:(1)调整农业发展方针;(2)抓紧解决能源和交通运输问题;(3)大力发展对外贸易;(4)改进海关管理,简化出入境手续;(5)资金信贷给予必要支持;(6)搞好市场安排和物资供应;(7)积极稳妥地抓好经济特区的建设;(8)切实加强领导。
1980年5月16日,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《会议纪要》,以中发【1980】41号文件下发全国。中央批示指出:“一年来的实践证明,中央决定广东、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,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是正确的。两省工作有很大进展,成绩是显著的。”“由于全国的经济体制还没有作大的改革,广东、福建两省试行新体制的过程中,出现一些问题是难免的。这是前进中的矛盾,我们的任务就是要认真地及时地总结经验,研究新情况,解决新问题。”中央41号文件与50号文件相比,又前进了一步。经济特区的综合性建设方向得到进一步明确,经济特区的政策也得到进一步明确和具体化。谷牧同志后来说:“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举办经济特区,马列主义经典里找不到,是史无前例开创性的社会经济试验。因此,会上对特区建设的方针作了详细的研究。”“通过这次会议,把中央举办特区的构想初步具体化了。”
(三)经济特区的选址与范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