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企业法》,1980年7月26日国务院颁布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》和《关于中外合营企业建设用地的暂行规定》,1980年9月10日,全国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》。这些法律与《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》一起,初步奠定了经济特区发展的法律体系。
(五)“蛇口模式”及其影响
蛇口工业区是深圳经济特区乃至中国改革实验的先行者。蛇口工业区在开发与建设过程中,以提高工作效率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基本出发点,进行了一系列大胆、超前的改革探索和试验。
(1)管理体制改革。蛇口工业区一开始着手管理体制改革,削弱行政干预,变政府对企业的直接控制为间接控制,建立了适应外向型工业发展的管理体制。
(2)基建管理改革。1979年7月,蛇口工业区建立时,就采用与内地做法不一样的邀请承包方式,即选择施工单位,议定工程价格,签订经济合同。1980年初,蛇口工业园区对中瑞工程有限公司和华益铝厂的基建工程,在全国率先采用工程招标的办法。此后工业区的主要工程项目都是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,把工程交给中标的施工企业,有关工程质量、造价、竣工时间以及奖罚条件等通过签订和执行承包合同来保证,从而大大降低了工程造价,加快了建设速度,提高了建筑质量。
(3)人事干部制度改革。蛇口人事干部改革的主要内容有:实行公开招聘招考;加强干部培训;实行聘任制;建立干部考核档案,以此作为对干部晋升、加薪、表扬、批评,甚至降职或解聘的依据;冻结干部原有的级别,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能力重新聘用或安排工作。
(4)工资制度改革。蛇口工业区建设初期,按照“低于香港,高于内地”的原则,率先进行了工资制度改革。1983年12月,蛇口工业区打破分配大锅饭,实行基本工资加岗位、职务工资加浮动工资的工资改革方案。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,以维持职工最基本的生活需要。岗位、职务工资体现不同岗位或职务的劳动差别,工